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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杭州市及市本級2015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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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杭州市及市本級2015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和2016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書面)

(2016年2月1日在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

杭州市財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會書面報告《杭州市及市本級2015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6年財政預算草案》,請予審議,並請市政協各位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一、2015年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

一年來,面對嚴峻復雜的宏觀經濟和外部形勢,全市上下按照中央、省、市各項決策部署,牢牢把握“穩中求進”總要求,有效實施積極財政政策,較好完成全年財政收支任務,預算執行情況良好。

(一)全市及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1.收支總體情況。

201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233.88億元,比2014年(下同)同比增長9.8%,占財政總收入比重為55.1%。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205.48億元,同比增長15.6%。預計全市各區、縣(市)均能達到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主要是全市經濟增長穩中提速,轉型升級步伐加快,以信息經濟為代表的創新型經濟增長較快,房地產市場成交活躍,為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奠定重要基礎。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長,主要是清理盤活存量資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加大對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投入。

根據“市本級企業下劃、收入在地統計”的財政管理體制,市本級企業稅收按屬地原則統計到各區,經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主任會議同意,向市人代會報告口徑調整為市區收入數和市本級支出數。

預算執行情況。2015年市區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81.69億元,為預算的104.8%,同比增長10.3%;其中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7.79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3.57億元,為調整預算的98.9%,同比增長23.7%;一般債券支出18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長較多,主要是清理盤活存量資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一次性因素。

圖1:2015年杭州市區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構成

收支平衡情況。按現行財政體制計算,2015年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7.79億元,加上預計中央稅收返還收入61億元、中央和省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70.06億元、中央和省專項轉移支付收入70.31億元、區上解省市收入395.37億元、浙江省一般債券轉貸收入368.5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950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1.9億元、調入資金34.82億元、上年累計結轉20.84億元等轉移性收入,收入合計1220.75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3.57億元、一般債券支出18億元,加上預計稅收返還各區28.19億元、對區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69.57億元、對區縣(市)專項轉移支付支出65.42億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350.8億元、一般債務還本支出90.95億元、一般債券轉貸支出259.61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0億元、累計結轉下年24.62億元(主要是跨年度的項目結轉資金)等轉移性支出,支出合計1220.75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2. 重點支出執行情況。

2015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保有壓”的要求,在繼續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基礎上,著力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全年各項重點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教育支出38.31億元。深化教育改革,逐步縮小教育資源配置的城鄉、區域、校際差距,促進學前教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均衡發展。實施教育幫扶工程,保障進城務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助推杭州主城區優質教育資源擴大覆蓋面,杭高錢江校區、浙大附中丁蘭校區、杭州財經職業學校新校區建成啟用,學軍海創園校區、大江東1所重點高中和1所職高投入啟動建設。對區辦高中補助經費從生均1000元提高到2000元。提高職業教育投入,完善中職教育免費政策,按不低於普通高中1.5倍安排中職生均經費,助推產學研對接工程。持續推進杭師大建設。

科學技術支出17.37億元。支持基礎和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強化科技與產業的結合。推動市屬科技館免費對外開放。支持青山湖科技城、未來科技城兩城創新發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實施蒲公英、雛鷹、青藍等計劃,健全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優化創業生態,支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天使基金等政府產業基金,落實發展眾創空間財政政策。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44億元。發展24小時自助圖書服務系統,支持杭州圖書館實現全球館際互借。促進文化人才培養和繁榮文藝創作,支持民營書店、農村文化禮堂、農傢書屋、第二課堂、電影惠民等工程建設,加快完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支持中國國際動漫節、杭州文化創意產業博覽會等項目,推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支持城鄉公共體育設施均衡發展,保障市屬圖書館、文化館免費和大型體育場館低成本對外開放。助力第19屆亞運會成功落戶杭州。促進廣播電視和新聞出版事業,支持市屬藝術院團持續提升。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24億元。完善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落實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待遇、醫療困難救助等政策,建立特殊藥品大病保險制度。主城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70元。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積極的財政支持就業政策,統籌兼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群體等人群,以創業創新為重點推動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支持民政救助事業,保障殘疾人康復和托養服務體系建設,提高社會優撫、社會救濟對象補助、福利機構孤兒養育、義務兵傢庭優待金等標準。補助城市和農村居傢養老服務工作,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支持養老服務業改革與發展。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9億元。保障應急救治機構建設、重大疾病防治、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工作,不斷提升醫療衛生保障水平。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財政補助標準由35元提高到40元。積極推進市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支持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設備采購、藥品零差率銷售、重點學科發展、高端人才引進、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項目。推進醫養護一體化工作,補助基層醫療機構全科簽約服務、免費婚前檢測、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困難群體醫療救助。支持城市優質醫療資源“雙下沉”,補助農村定向醫生培育。

農林水支出19.27億元。優化整合支農政策,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飲水安全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保障農村黨建及村級組織運轉。支持“米袋子”和“菜籃子”工程,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大科技興農力度,促進農村產業發展,重點支持農村電子商務、智慧農業示范園區、現代民宿業等發展。持續推進聯鄉結村幫扶工程,支持低收入農戶增收、薄弱村集體經濟發展和山區純農戶發展經作產業,推進下山移民集聚。支持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補助生態公益林建設。重點推進南排三堡排澇、閑林水庫和千島湖配供水等工程建設,支持農村排灌河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一高五小”水利及水庫山塘加固等工程,提升防洪、排澇、供水能力。

圖2:2015年杭州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重點支出執行情況(單位:萬元)

(二)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預算執行情況。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446.54億元,為調整預算的109.4%,同比下降39%。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397.22億元,為調整預算的96.7%,同比下降42.6%;專項債券支出11.8億元。收支下降較多,主要是土地市場成交下降。

收支平衡情況。按現行財政體制計算,2015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446.54億元,加上預計省轉移支付收入5.37億元、區上解收入2.51億元、浙江省專項債券轉貸收入250.38億元、調入資金5.41億元、上年累計結餘106.22億元,收入合計816.42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397.22億元、專項債券支出11.8億元,加上預計補助區、縣(市)5.34億元、專項債務還本支出40.99億元、專項債券轉貸支出197.6億元、調出資金34.82億元、累計結轉下年128.66億元(主要是尚待清算的土地出讓資金)等轉移性支出,支出合計816.42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6.67億元,為調整預算的107%,增長136.7%;加上上年累計結餘5133萬元,收入合計7.19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63億元,為調整預算的100%,增長185.1%;加上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支出950萬元、累計結餘4625萬元,支出合計7.19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增長較多,主要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擴大、上繳凈利潤的比例從10%提高至20%。

(四)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387.88億元,為預算的93.1%,增長13.1%;加上上年累計結餘417.36億元,收入合計805.24億元。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支出337.16億元,為預算的94.1%,增長16.5%;加上年末累計結餘468.08億元,支出合計805.24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上述預算執行數有待省財政決算批復,可能還會有些調整。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完成年度收支預算。

二、2015年落實市人大預算決議及市本級財政帝寶產後護理之家|台中頂級月子中心主要工作

2015年,按照市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有關決議、財經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更好發揮財政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一)財政政策持續加力,有效穩定經濟增長。大力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增強積極財政政策的可持續性,助推我市經濟總量邁入“萬億級俱樂部”。加強資金統籌發揮杠桿效應。積極創新財政資金管理,統籌財政預算安排、積極盤活存量資金,加快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促進財政政策加力增效。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放大和引導作用,通過設立城市發展基金、做大政府產業基金、推廣PPP模式等多種方式,吸引各類社會資本投入創業創新、產業轉型升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支出力度落實穩增長政策。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205.48億元,同比增長15.6%,比上年提高3.3個百分點。完善並加快落實有利於穩增長的各項財稅政策,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工業經濟穩增長、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住房貨幣化保障、棚戶區改造、餐飲住宿業轉型升級等政策落地生效。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有效投資。發揮政府投資帶動作用,市本級投入城建資金80.86億元,加大對城市快速路網、主次幹路、停車場庫、保障住房、園林文物、農田水利和高速公路、鐵路等基礎設施投入,秋石路三期四期、環城北路地下通道、吉鴻快速路等一批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成啟用。籌建規模逾400億元的城市發展基金,通過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入,促進有效投資持續增長。創新產業扶持方式推動轉型升級。市本級投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7.46億元,深入實施“一號工程”,加快推進“四換三名”,促進“兩化融合”發展。通過產業基金、財政補助、貸款貼息、政策性擔保等方式,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優化企業融資環境。完善涉農、工業、科技、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資金競爭性分配辦法,擇優分配財政資金。大力支持高層次人才、海外人才及團隊的引進和大學生創業就業。加大減稅降費力度減輕企業負擔。繼續推進“營改增”試點,全市共有近14萬戶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落實中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和社保基金優惠政策,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市減免稅費(不含出口退稅)地方部分215.56億元。

(二)民生支出保障有力,著力增進百姓福祉。堅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量的2/3以上用於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民生投入隻增不減。全市民生方面支出921.92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超過75%,重點保障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社保就業、醫療衛生和農林水等,讓老百姓享受到更多實惠。切實保障十件民生實事。市本級積極籌措資金40.59億元落實市政府為民辦十件實事,在就業創業、治水治堵治氣、食品安全、養老為老服務、人居環境、文化生活以及法律援助、電商服務網絡等領域解決瞭一批事關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持續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加快建設“美麗杭州”,市本級投入生態環保和城管專項資金22.81億元,全面推進治水、治氣、治廢、垃圾治理和城市的長效管理。節能減排財政政策綜合示范工作獲得全國優秀,成效明顯。2013-2015年三年試點期間,市本級投入6.75億元(其中2015年4.75億元),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至2015年年底新能源汽車應用超過2萬輛。城鄉一體化發展成果豐碩。市本級投入城鄉統籌和支農專項資金18.96億元,加快推進中心鎮、中心村和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夯實農業和農村發展基礎,努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不斷縮小城鄉差距。逐步理順大江東產業集聚區、錢江開發區財政管理體制,加快蕭山、餘杭、富陽與主城區在教育、社保、民政等民生領域融合發展。

(三)重點工作精準發力,切實增強發展動能。集中財力辦好G20峰會、“兩區”建設等大事,用足用活積極的財政政策。全力以赴保障服務峰會。建立峰會資金籌措和投入機制,通過年度預算安排、政府債券、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等方式,加快建設與峰會配套的各類基礎設施,重點確保峰會主會場按期順利建成。規范資金管理,出臺峰會項目專項資金、政府采購以及峰會捐贈等系列管理辦法。多措並舉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緊緊圍繞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加快打造創業創新生態系統。加大財政投入,有序引導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做大規模,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全力打造“雙創載體”,制定出臺加快特色小鎮建設、眾創空間發展的財稅政策。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成功入圍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量身定制”專項資金、競爭性資金分配、服務活動券等管理辦法。大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積極推進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出臺財稅扶持政策,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主體培育、電商平臺搭建、人才培養、園區建設、物流發展及融資體系建設等,支持做大做強 B2B規模,促進“跨境消費”回流。

(四)新預算法貫徹有力,不斷深化管理改革。認真貫徹落實新預算法,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著力構建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預算制度更加完善。建立四本預算之間有機銜接和統籌聯動安排的管理機制,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按規定轉列或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范圍,提高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清理規范重點支出同財政收支增幅或生產總值掛鉤事項,對重點支出根據推進改革的需要和確需保障的內容統籌安排,優先保障。繼續增加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開展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劃轉工作,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探索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反映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和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資金管理更加有效。開展財政存量資金清理,加強結轉結餘資金管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建立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強化預算執行剛性。出臺並積極貫徹落實關於清理整合和加強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制定專項資金管理清單並向社會公開。推動財政資金和市級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規范財政資金和單位公款的存放管理。認真貫徹厲行節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各類公務開支標準,持續壓縮行政運行經費,全市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6.43億元,比上年下降19.5%。監督體系更加健全。前移監督關口,加強對預算編制環節的審查和質量考核。深化財政監督,加強對財政資金尤其是重大民生資金的監管。探索重大財政政策評價和結果應用機制,逐步改變預算單位“重分配輕管理、重投入輕績效”的傳統觀念,推進全過程財政監督和績效評價。預算公開更加深入。細化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以及重點支出、政府債務、轉移支付、財政政策、政府采購等重要事項信息的公開。擴大公開范圍,市本級91傢預算部門向社會公開預決算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債務管理更加規范。開展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降低政府融資成本。將經批準的政府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規范政府債務管理。2015年,爭取到省政府代發的市本級新增債券29.8億元(一般債券18億元、專項債券11.8億元),用於市重點政府投資項目支出;積極推進存量債務置換進度,爭取到市本級置換債券及在建項目融資債券131.94億元(一般債券90.95億元、專項債券40.99億元),確保在建項目後續建設。依法啟動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管理,2015年省財政廳核定杭州市級地方政府債務限額583.5億元,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政府債務限額已提交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批準,並向社會公開。財政服務更加優化。認真承辦市人大代表建議91件、市政協委員提案55件,全部按時辦理完畢,滿意率百分百。深化微博、微信、手機APP等“互聯網+服務”新渠道,建立與預算單位、納稅人的長效服務機制,增強雙向互通與政策宣傳,優化辦事流程,提升服務效能。

三、“十二五”回顧與“十三五”展望

“十二五”時期,面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艱巨繁重的財稅改革任務,全市各級財稅部門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攻堅克難,開拓創新,圓滿完成財政“十二五”既定的目標任務,財政實力穩步提升,財稅改革不斷深化,較好服務於杭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十二五”時期財政主要工作。依法理財治稅,財政收支規模較快增長。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從2010年的671.34億元提高到2015年的1233.88億元,年均增長12.9%。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從2010年的616.49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1205.48億元,年均增長14.4%。著力優化財源,財政收入質量持續提升。“十二五”時期,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年均達53.8%,高於“十一五”時期年均占比2.8個百分點;稅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比重年均95%以上,位居全國前列。“十二五”時期,第三產業稅收對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貢獻比由2011年的56.2%提高到2015年的64.1%,信息傳輸軟件、金融、租賃和商務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稅收貢獻保持較高增速。堅持優化支出,財政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嚴控行政運行成本,“三公”經費支出持續下降。確保每年一般公共預算新增財力2/3以上用於民生,全市民生方面的支出五年累計投入3389億元,是“十一五”時期的2.2倍。強力推進改革,財政管理制度不斷完善。全市各級財政圍繞構建“公共財政”目標,積極探索理財新模式,堅持服務生財、科學聚財、和諧用財、精細理財、依法管財“五財並舉”,在全口徑預算、資金統籌使用、專項資金管理、預決算公開、政府債務管理、財政體制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全面推進“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預算管理改革,建立瞭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財政監督“三位一體”的財政管理運行機制,初步形成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圖3:全市“十二五”期間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單位:億元)

各位代表,“十二五”時期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這是市委科學決策、堅強領導的結果,是市人大、政協及代表委員們監督指導、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全市人民齊心協力、艱苦奮鬥的結果。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十八屆三中全會後,財稅體制改革各項措施陸續出臺和到位,財政運行中的一些困難和問題亟需解決,如財源稅源的培育壯大、支出結構的調整優化、財政資金的整合統籌、政府債務的風險防范、預算績效的有效提升等。我們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十三五”時期財政經濟形勢。“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經濟進入增速換擋、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的新常態。受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國傢稅收制度和財政體制改革等因素影響,財稅發展將進入“財稅改革全面提速、財政收入增速放緩和收支平衡難度加大”的時期,財政“緊平衡”將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新常態。從改革形勢看,財稅體制改革進入關鍵期,中央與地方的收入劃分以及事權和支出責任將進一步理順,營改增、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等稅制改革步伐加快。在“供給側”改革新要求下,財政政策將更加積極有力,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需求和經濟穩增長的需要。從財政收入看,在經濟增速放緩的新常態下,隨著產業結構深度調整、土地出讓收入下降以及減稅降費力度加大,財政收入規模、結構將面臨較大不確定性,財政收入增速將逐漸回歸到與GDP增速同步,兩大收入的協調性將進一步增強。從收支平衡看,在財政收入增速趨緩背景下,我市肩負著高質量舉辦G20峰會、籌備2022年亞運會、推進“兩區”建設、建設美麗中國杭州樣本等重任,一大批城市功能提升、生態環境改善項目開工建設,民生保障等剛性支出不減,財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地方財政可持續性將受到考驗。

面對“十三五”時期發展的挑戰和任務,我們將以更加開拓創新的精神、更加奮發有為的幹勁、更加強烈的責任擔當,全力以赴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

四、2016年市本級預算草案

(一)2016年我市財政預算工作的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要求,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以辦好G20峰會、建設“兩區”為重要抓手,堅持財政收支規模調控和結構管理並舉,從供需兩側實施更加積極的財政政策,優化財稅制度供給、資金供給、服務供給,全力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認真貫徹新預算法,進一步落實減稅降費等政策措施,建立並完善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機制,在適度增加財政收支規模的同時,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績效,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提供有力支撐,努力實現“十三五”發展的良好開局。

(二)2016年市本級財政預算草案。

1. 一般公共預算。

預算安排情況。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預算1338億元,同比增長8%左右。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預算1230億元,同比增長5%。

2016年市區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預算1231.6億元,同比增長8%左右。市本級一般公共支出預算289億元,同比增長5.1%。

圖4:2016年杭州市區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構成

繼續確保新增財力2/3以上用於民生,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中用於民生方面的支出208.41億元,比上年增長6%,保證基本公共服務合理需要,保障國傢確定的各項重點支出。

圖5:2016年杭州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重點支出預算安排情況(單位:萬元)

收支平衡情況。2016年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預算166.83億元,加上預計中央稅收返還收入61.94億元、中央和省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77.07億元、中央和省專項轉移支付收入55億元、區上解省市收入42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1.78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0億元、調入資金4.41億元、上年累計結餘24.62億元等轉移性收入,收入合計858.65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支出預算289億元,加上預計稅收返還各區29.17億元、對區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75.83億元、對區縣(市)專項轉移支付支出52.6億元(其中市本級安排11.16億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386.03億元、累計結轉下年26.01億元(主要是跨年度的項目結轉資金)等轉移性支出,支出合計858.65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預算。

預算安排情況。2016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363.5億元,同比下降17.7%。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360億元,同比下降9.1%。收支下降較多,主要是預計土地出讓收支下降。

收支平衡情況。按現行財政體制計算,2016年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363.5億元,加上預計省轉移支付收入5.5億元、區上解收入2.71億元、上年累計結餘128.66億元,收入合計500.37億元。市本級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360億元,加上預計補助區、縣(市)9.4億元、調出資金4.41億元、累計結轉下年126.56億元(主要是尚待清算的土地出讓資金)等轉移性支出,支出合計500.37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016年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5.93億元,下降11.1%;加上上年累計結餘4625萬元,收入合計6.39億元。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3.73億元,下降43.6%;加上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用於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1.78億元、累計結餘8774萬元,支出合計6.39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收支下降較多,主要是2015年有企業股權轉讓一次性因素增加利潤收入,以及根據財政部要求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的比例。

4.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2016年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492.55億元,增長27%;加上上年累計結餘468.08億元,收入合計960.63億元。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448.85億元,增長33.1%;加上累計結餘511.78億元,支出合計960.63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平衡。收支增長較多,主要是繳費人數增加和人均繳費基數增長,以及根據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求,從2016年起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2016年財政預算草案也一並提交大會審議。

五、2016年市本級財政重點收支政策和主要工作任務

2016年是“十三五”發展開局之年,也是我市經濟進入深度調整期和轉型期的關鍵之年。我們將更加註重發揮財政優勢,著力深化各項管理改革,提高資金投入精準力度,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

(一)以辦好峰會為重點,全力做好服務保障工作。按照“資金統籌、有保有壓”的要求,強化資金統籌使用,舉全市之力確保G20峰會順利召開。把保障峰會作為重大任務,加強資金統籌安排。通過預算安排、城市發展基金、爭取上級補助和政府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統籌用於峰會項目。除保證必須的經常性、跨年度項目以及重點民生事項外,按一定比例壓縮項目預算資金,集中財力辦好峰會這件大事。把保障峰會作為發展機遇,有效調動各地積極性。制定出臺峰會重點項目考核獎勵辦法,設立“以獎代補”資金,營造爭先氛圍,激發幹事動力,進一步調動區縣積極性,形成全市上下強大合力,加快建設與峰會相關的環境整治、基礎設施以及配套服務項目,全面提升城市國際化水平。把保障峰會作為改革契機,創新基礎設施投融資方式。積極采取城市發展基金、推廣PPP模式等市場化方式,擴大資金有效供給。加快推動城市發展基金落地,充分發揮60億元都市交通建設投資基金、150億元都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基金、200億元PPP支持基金作用,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合作模式,完善PPP運作和管理機制,推動更多PPP示范項目落地。

(二)以“兩區”建設為引領,著力培育經濟新增長點。堅定不移推進“一號工程”,發揮“兩區”建設疊加優勢,優化財政資金支持方式,著力構建“1+6”現代產業新體系,培育優質稅源促進財力可持續增長。形成更加積極有效的產業政策組合拳。加快產業類專項資金整合,市本級安排產業發展專項資金25.31億元,減少行政性分配,深化競爭性、因素法分配,加大對創新發展新平臺、產業新體系的扶持,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深入實施“一號工程”,支持“互聯網+”行動計劃和“中國制造2025杭州行動綱要”,積極穩妥化解產能過剩,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強實體經濟。構建“雙創”扶持政策體系。以打造“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城市示范”為契機,積極開展國傢自主創新示范區涉稅涉費先行先試政策研究,加快構建杭州特色的創業創新生態系統。支持城西科創大走廊等創新平臺建設。落實省市兩級特色小鎮創建扶持以及眾創空間獎勵政策。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全市安排不少於50億元資金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全面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等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完善跨境電商財稅支持政策。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落實國傢、省級外貿惠企財稅政策,實施市級財政外貿支持政策,促進對外貿易優化升級。完善並落實跨境電子商務相關財政獎勵補助政策,支持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各類相關業務,鼓勵做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規模。加快政府產業基金整合提升。統籌整合現有各類政府產業基金,做大做強基金規模,力爭3年內全市規模達到150億元,撬動社會資本投入1000億元,重點投向信息、文化創意、旅遊休閑、金融服務、健康、時尚和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大力培育引進創業創新人才。以創業創新“新四軍”為重點,全面落實“人才新政27條”,大力推進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人才及團隊的引進和培養。

(三)以改善民生為根本,大力完善惠民長效機制。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為方向,圍繞市政府確定的十件民生實事,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升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快社會事業改革發展。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支持學校體育場館和杭師大建設,加快民辦教育發展,推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市級公立醫院改革和醫養護一體化服務。促進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推進系列文化惠民工程。推動體育事業蓬勃發展,做好各類重大體育賽事籌備保障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和安全生產監管財政保障機制,積極爭創國傢食品安全城市試點和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完善社會保障政策體系。繼續落實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待遇、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補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農轉非人員社保及生活補助等政策。建立多層次就業創業政策保障體系,利用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繼續完善並落實支持就業創業的系列財稅政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照著“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路子走下去,完善城鄉統籌財政投入長效機制,在基礎設施、生態經濟和環境保護等方面更全面、更深入地推進一體化發展,著力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及農產品的質量和效益。堅持城鄉環境治理並重,加大生態補償力度,加快研究制定生態環境財政獎懲制度。聚焦經濟薄弱村和低收入農戶,深化下山移民工程,探索開展農村清潔能源扶貧項目,創新精準幫扶政策促進貧困地區民生改善。加強援疆、援藏、援青,加大黔東南對口幫扶的力度。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建成石祥路提升完善、紫之隧道、機場路改建等快速路網,全力推進入城口綜合整治,加快推進地鐵、停車場庫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繼續推進“三改一拆”“兩路兩側”“四邊三化”整治行動,全方位提升城市功能品質。紮實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大住房貨幣化保障、棚戶區和農村危舊房改造力度,加快構建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多層次住房保障供應體系。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打造“美麗杭州”、建設“兩美浙江”為目標,突出“四治”重點,加大環保投入,實現天藍地凈、山清水秀的“西湖藍”。保障“五水共治”,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地區水環境治理和重大水利設施工程建設。支持“五氣共治”,全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加強霧霾治理,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以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助力“五廢共治”,深入實施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加快建設九峰環境能源、醫療廢物處置、第三固體廢棄物處置中心等重點項目。

(四)以改革創新為抓手,努力構建現代財政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傢預算制度、稅收制度、財政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全面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建立規范高效的公共財政運行機制。改革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厘清公共財政運行邊界,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政府層級間的關系。貫徹落實國傢營改增、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等一系列重大稅收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市區兩級收入以及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優化轉移支付結構,加強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簡政放權,財政資金有序退出競爭領域,紮實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國企國資改革等其他重要改革。建立資金統籌協調機制。繼續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轉列或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力度,推進預算體系的統籌協調。整合結餘結轉資金、上級補助資金、政府債務資金和其他資金,歸並同方向、同領域的零散分散項目資金,建立財政存量資金動態管理和定期清理機制,最大限度盤活沉淀資金。在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的基礎上,研究基金保值增值方案,堅持精算平衡,實現基金可持續發展。深化政府會計制度改革,實施2016—2018年中期財政規劃,實現財政中長期平衡發展。健全厲行節約長效機制。認真執行中央、省市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規定,嚴控一般性支出,市級“三公”經費和會議費比上年隻減不增。進一步健全公務支出管理制度體系,從嚴落實公務接待、因公出國、會議、培訓、差旅費等管理辦法,完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推進厲行節約工作的長效化、常態化和制度化。強化預算執行約束機制。強化各預算單位的主體責任,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擴大專項資金國庫集中支付范圍,加強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重點加大對“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重大專項資金的監控力度。將預算執行績效、預算執行情況與下年預算編制掛鉤,對年度中間預算執行進度較慢的,按一定比例收回資金統籌使用。貫徹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創新“互聯網+政府采購”杭州模式,促進政府采購活動更加規范透明。推進財政預決算、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和專項資金清單公開,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都應公開預決算。完善全口徑債務管理機制。強化財政部門歸口管理政府債務職能,嚴格舉借審批、預算管理和限額控制。妥善處理存量債務和在建項目後續融資,在國傢批準的額度內繼續逐步置換存量債務,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構建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應急處置、動態監控和報告、公開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財政風險。深化績效優先評價機制。更加註重存量調整和效率優先,大力開展重點項目和財政政策的績效目標審核、績效運行監控和預算績效評價,逐步實現以結果作為衡量資金使用成效的主要依據,強化“要錢問績、花錢問效、用錢有責”的績效理念,把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和績效考評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財政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我們將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的監督,虛心聽取市政協的意見和建議,以實幹擔起新使命、譜寫新篇章,確保圓滿完成2016年財政預算任務,為“十三五”發展起好頭、邁好步!

杭州市本級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及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草案)

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

(一)收入執行情況。

根據“市級企業下劃、收入在地統計”的財政管理體制,市級企業稅收按屬地原則統計到各區,經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主任會議同意,向市人代會報告口徑調整為市區收入數和市本級支出數。

2015年市區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81.69億元,為預算的104.8%,比上年(下同)同比增長10.3%。分項目完成情況如下(詳見附表一):

1. 增值稅(25%部分)108.60億元,增長6.7%。

2. 改征增值稅92.92億元,增長19%。增長較多,主要是2014年6月1日起郵政業以及電信業納入試點范圍的翹尾增收因素。

3. 營業稅274.33億元,增長17.8%。增長較多,主要是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建築業等行業營業稅增收較多。

4. 企業所得稅(40%部分)174.44億元,增長13.1%。

5. 個人所得稅(40%部分)84.56億元,增長36.5%。增長較多,主要是居民收入穩步增長、企業股權轉讓交易較為活躍等因素。

6. 城市維護建設稅71.24億元,增長15.2 %。

7. 房產稅33.96億元,增長3.4%。

8. 耕地占用稅4.63億元,增長42.4%。增長較多,主要是對占用耕地征稅增收一次性因素。

9. 契稅66.96億元,下降5.4%。

10. 資源稅3995萬元,增長18.2%。增長較多,主要是根據浙江省政府規定,自2014年9月10日起調整建築用石、用砂適用稅率,翹尾增收。

11. 印花稅14.58億元,增長6.8%。

12. 城鎮土地使用稅9.21億元,下降4.6%。

13. 土地增值稅48.49億元,增長20.2%。增長較多,主要是土地增值稅預繳和清算進度加快。

14. 車船稅8.53億元,增長6.4%。

15. 專項收入92.97億元,下降16.3%。下降較多,主要是按規定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和教育資金下降。

16.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 2850萬元,下降36.4%。下降較多,主要是落實國傢減稅降費政策。

17. 罰沒收入11.77億元,增長9.4%。

1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8.53億元,增長39%。主要是增加對公交、糧食、燃氣等城市公用企業的虧損補貼。

19. 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2.3億元,增長24.6%。增長較多,主要是國庫資金利息增加。

20. 其他收入610萬元,增長46.3%。

(二)支出執行情況。

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3.57億元,為調整預算的98.9%,同比增長23.7%;一般債券支出18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長較多,主要是清理盤活存量資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一次性因素。分項目完成情況如下(詳見附表二):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14億元,為預算的102.7%,增長7.4%。其中:

人大事務4378萬元,為預算的98.2%,增長17.3%。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五四憲法資料征集與佈展。

政協事務4917萬元,為預算的99.3%,增長7.1%。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4.02億元,為預算的101.5%,增長20.5%。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峰會工作及註冊平臺系統相關經費。

發展與改革事務1.02億元,為預算的87%,增長14%。

統計信息事務3396萬元,為預算的102.3%,下降6.1%。

財政事務1.19億元,為預算的95.6%,下降3.6%。

稅收事務2.42億元,為預算的103.4%,下降4%。

審計事務2608萬元,為預算的107.3%,增長6.9%。

人力資源事務1101萬元,為預算的91.8%,下降5.2%。

紀檢監察事務4919萬元,為預算的100.2%,增長14.1%。

商貿事務1.63億元,為預算的99.7%,增長68.1%。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及電商會展經費。

工商行政管理事務8069萬元,為預算的106.6%,下降49.8 %。下降較多,主要是市市場監管局管理體制調整,分局下劃至各區。

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1.07億元,為預算的115.7%,下降4.5%。

宗教事務1088萬元,為預算的98%,增長10.2%。

港澳臺僑事務2155萬元,為預算的103.6%,增長19.1%。

檔案事務1688萬元,為預算的99.9%,下降1.8%。

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4998萬元,為預算的95.7%,增長5.6%。

群眾團體事務6913萬元,為預算的104.2%,增長3.8%。

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9723億元,為預算的99.3%,增長7.1%。

組織事務2886萬元,為預算的93.1%,增長2.9%。

統戰事務1102萬元,為預算的3%,增長3.3%。

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7106萬元,為預算的93.3%,增長4.7%。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08億元,為預算的112.2%,增長22.6%。

2. 國防支出2192萬元,為預算的125.3%,增長2%。

3. 公共安全支出22.27億元,為預算的108.9%,增長11%。其中:

公安14.95億元,為預算的110.2%,增長8.1%。

檢察8730萬元,為預算的124%,增長24.6%。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檢察院進修學院杭州分院設備購置等經費。

法院1.23億元,為預算的109.1%,增長7.1%。

司法4685萬元,為預算的95.4%,增長13.3%。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普法宣傳、法律援助等經費。

4. 教育支出38.31億元,為預算的103.8%,增長9.5%。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3487萬元,為預算的84%,增長4%。

普通教育19.29億元,為預算的104.1%,增長19.1%。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高中學校建設經費。

職業教育11.66億元,為預算的114.2%,增長6.2%。

成人教育856萬元,為預算的66.4%,下降25.8%。

特殊教育5115萬元,為預算的102.9%,增長29.5%。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工讀學校生活綜合樓建設經費。

進修及培訓1.07億元,為預算的95.3%,增長0.5%。

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1.94億元,為預算的84%,下降9.9%。

其他教育支出3.39億元,為預算的92.2%,下降9.1%。

5. 科學技術支出17.37億元,為預算的95.7%,增長15.9%。其中:

科學技術管理事務3033萬元,為預算的94.2%,增長27.6%。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科技金融服務工作等經費。

應用研究5850萬元,為預算的112.3%,增長37.1%。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良種繁育及產業化、綜合技術示范與推廣等經費。

技術研究與開發14.97億元,為預算的93.1%,增長14.1%。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科技信息化項目支出。

科技條件與服務1158萬元,為預算的114.7%,增長7.8%。

社會科學1392萬元,為預算的98%,增長10.6%。

科學技術普及5624萬元,為預算的101.9%,增長21.4%。增長較多,主要是科技館免費開放後增加經費。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6894萬元,為預算的158.1%,增長54.7%。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科技獎勵經費增加。

6.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44億元,為預算的107.5%,增長3.6%。其中:

文化1.97億元,為預算的106.4%,增長16.6%。增長較多,主要是藝術表演團體增人增支及基層文化活動經費增加。

文物8876萬元,為預算的97.6%,增長79.5%。增長較多,主要是歷史名城與古跡保護經費由原轉移支付改列本級支出。

體育8463萬元,為預算的95.4%,增長5.4%。

廣播影視3628萬元,為預算的99.7%,增長3.3%。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37億元,為預算的111.8%,下降5.4%。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24億元,為預算的101.2%,增長3.5%。其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2.7億元,為預算的98.8%,下降0.7%。

民政管理事務6398萬元,為預算的88.4%,增長7.1%。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15.86億元,為預算的109.7%,增長16.6%。

就業補助1082萬元,為預算的101.1%,下降79.2%。下降較多,主要是2014年有省補就業經費一次性因素。

撫恤3029萬元,為預算的123.1%,增長30.8%。增長較多,主要是撫恤標準提高以及省補經費增加。

退役安置2.57億元,為預算的102.7%,增長22.3%。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退役安置經費增加。

社會福利5068萬元,為預算的120.1%,增長28.2%。增長較多,主要是市社會福利機構增人增支以及省補經費增加。

殘疾人事業1.05億元,為預算的100.2%,下降5.7%。

紅十字事業645萬元,為預算的97.7%,增長12%。

臨時救助3030萬元,為預算的109.4%,增長26.2%。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增加。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3億元,為預算的91%,下降10.2%。下降較多,主要是2014年有安排醫療困難救助資金支出一次性因素。

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9億元,為預算的100.8%,增長7.3%。其中: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4596萬元,為預算的76.9%,增長6.1%。

公立醫院7.93億元,為預算的108.9%,增長34.3%。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安排市兒童醫院(籌)醫療綜合樓建設經費和市屬公立醫院大型醫療設備支出。

公共衛生1.67億元,為預算的107.3%,增長28%。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購置監護救護車以及應急救治設備支出。

醫療保障7.31億元,為預算的100.5%,增長4.3%。

計劃生育事務1959萬元,為預算的107%,下降17%。下降較多,主要是計生委與衛生局機構合並後,計生委基本支出統一列入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科目。

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5460萬元,為預算的111%,增長34.8%。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食品和藥品監管經費。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8億元,為預算的78.4%,下降40.4%。下降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下降。

9. 節能環保支出7.33億元,為預算的180%,增長95.3%。增長較多,主要是環境綜合整治以及省補經費增加。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7032萬元,為預算的91.1%,增長32.8%。

污染防治7849萬元,為預算的196.2%,增長94.1%。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增加。

自然生態保護8012萬元,為預算的102.7%,下降26.7%。下降較多,主要是將對區、縣(市)補助支出轉列轉移支付支出。

能源節約利用4.01億元,為預算的401.2%,增長282.8%。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增加。

污染減排8550萬元,為預算的99.4%,增長106.3%。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環境治理經費。

循環經濟685萬元,為預算的49.3%,下降73.3%。下降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下降。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1014萬元,為預算的84.5%。

10. 城鄉社區支出23.67億元,為預算的90.5%,增長57.6%。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城鄉社區管理經費、補充杭州交通建設投資基金資本金等支出。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5.52億元,為預算的101.4%,增長38.2%。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城鄉社區管理經費及消防經費增加。

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1.1億元,為預算的95.8%,增長5.8%。

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3736萬元,為預算的114.6%,增長18.1%。

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6.68億元,為預算的86.8%,增長72.5%。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補充杭州交通建設投資基金資本金支出。

11. 農林水事務支出19.27億元,為預算的105%,下降7.1%。下降較多,主要是按規定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收入來源下降。其中:

農業1.66億元,為預算的102.7%,增長14.7%。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基礎網絡設備和修繕支出。

林業3176萬元,為預算的94%,增長3.4%。

水利13.75億元,為預算的106.2%,下降10.7%。下降較多,主要是按規定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收入來源下降。

農村綜合改革200萬元,為預算的100%,增長1.5%。

其他農林水支出3.52億元,為預算的102.4%,下降0.8%。

12. 交通運輸支出16.54億元,為預算的92.9%,增長45%。增長較多,主要是清算政府購買公交服務增加支出。其中:

公路水路運輸6.2億元,為預算的99.8%,增長5.2%。

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3.64億元,為預算的77.5%,下降19.9%。

車輛購置稅支出2038萬元,為預算的51%,下降79%。

其他交通運輸支出6.5億元,為預算的100%。主要是清算政府購買公交服務增加支出。

13.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4.35億元,為預算的253.5%,增長188%。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增加。其中: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3.54億元,為預算的479%,增長531.6%。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范經費增加。

其他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80萬元,為預算的82.7%,下降14.9%。

14.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8億元,為預算的98.8%,增長56.2%。其中:

商業流通事務995萬元,為預算的99.5%,增長266.8%。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增加。

旅遊業管理與服務支出8950萬元,為預算的101.7%,增長229.4%。增長較多,主要是將原在政府性基金列支的旅遊促銷經費轉列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8085萬元,為預算的95.7%,下降5.3%。

15. 金融支出3675萬元,為預算的100.4%,下降4.9%。

16. 援助其他地區支出8938萬元,為預算的98.6%,增長6.5%。

17.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12億元,為預算的100%,增長17.8%。其中:

國土資源事務7012萬元,為預算的95.1%,增長16.9%。

氣象事務4190萬元,為預算的109.4%,增長19.8%。

18. 住房保障支出9269萬元,為預算的84.3%,下降12.6%。下降較多,主要是省補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下降。

19.糧油物資儲備支出8775萬元,為預算的169.7%,增長99.7 %。增長較多,主要是省補經費增加。

20. 其他支出29.25億元,為預算的83.8%,增長228.5%。增長較多,主要是補充杭州都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基金資本金。

(三)收支平衡情況。

按現行財政體制計算,2015年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7.79億元,加上預計中央稅收返還收入61億元、中央和省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70.06億元、中央和省專項轉移支付收入70.31億元、區上解省市收入395.37億元、浙江省一般債券轉貸收入368.5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950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1.9億元、調入資金34.82億元、上年累計結轉20.84億元等轉移性收入,收入合計1220.75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3.57億元、一般債券支出18億元,加上預計稅收返還各區28.19億元、對區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69.57億元、對區縣(市)專項轉移支付支出65.42億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350.8億元、一般債務還本支出90.95億元、一般債券轉貸支出259.61億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0億元、累計結轉下年24.62億元(主要是跨年度的項目結轉資金)等轉移性支出,支出合計1220.75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詳見附表三)。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執行情況詳見附表四、附表五。

二、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草案)安排情況

為進一步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的統籌力度,根據國傢規定,從2016年1月1日起,將政府住房基金等5項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為同口徑比較,相應調增一般公共預算2015年收支基數。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6年市區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預算為1231.6億元,增長8%左右。分項目情況如下(詳見附表六):

1. 增值稅(25%部分)124.8億元,增長6.9%。

2. 改征增值稅121億元,增長28.1%。增長較多,主要是預計2016年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將進一步擴圍,相應改征增值稅增加,營業稅減少。

3. 營業稅290億元,增長1.4%。

4. 企業所得稅(40%部分)195.2億元,增長8%。

5. 個人所得稅(40%部分)93.79億元,增長8%。

6. 城市維護建設稅80億元,增長8%。

7. 房產稅39.4億元,增長8.3%。

8. 耕地占用稅4.8億元,下降11.6%。收入下降,主要是預計占用耕地減少。

9. 契稅76億元,增長8%。

10. 資源稅1.45億元,增長3.5%。

11. 印花稅16.68億元,增長8%。

12. 城鎮土地使用稅12.9億元,增長8.7%。

13. 土地增值稅55億元,增長7.8%。

14. 車船稅9.3億元,增長3.2%。

15. 專項收入102.44億元,增長4.4%。其中:

排污費收入1.29億元,增長5.9%。

教育費附加收入29.85億元,增長8%。

其他專項收入71.3億元,增長3%。

16. 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6900萬元,下降1.3%。

17. 罰沒收入13.5億元,增長4.7%。

18.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4.44億元,下降24.3%。收入下降,主要是對公交、糧食、燃氣等城市公用企業的虧損補貼下降。

19. 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3.66億元,增長8%。

2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36億元,增長10%。

21. 其他收入700萬元,增長14.8%。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市本級一般公共支出預算289億元,同比增長5.1%。分項目安排情況如下(詳見附表七):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63億元,增長6.5%。其中:

人大事務5770萬元,增長31.8%。增長較多,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後單位養老繳費支出相應增加各部門的“行政運行”科目支出,下同。

政協事務5320萬元,增長8.2%。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4.63億元,增長15%。

發展與改革事務1.16億元,增長14.1%。

統計信息事務3970萬元,增長16.9%。

財政事務1.42億元,增長19.2%。

稅收事務2.79億元,增長15.1%。

審計事務3080萬元,增長18.1%。

人力資源事務1070萬元,下降2.8%。

紀檢監察事務5690萬元,增長15.7%。

商貿事務2.34億元,增長43.9%。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跨境電子商務支出。

工商行政管理事務9885萬元,增長22.5%。

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1.16億元,增長8.2%。宗教事務1305萬元,增長19.9%。

港澳臺僑事務2410萬元,增長11.8%。

檔案事務2080萬元,增長23.2%。

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6280萬元,增長25.7%。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民主黨派及工商聯活動經費。

群眾團體事務8810萬元,增長27.4%。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志願者服務經費支出。

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1.07億元,增長10.3%。

組織事務3830萬元,增長32.7%。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培訓經費。

統戰事務1350萬元,增長22.5%。

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8520萬元,增長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12億元,下降38.5%。

2. 國防支出1740萬元,下降20.6%。

3. 公共安全支出24.38億元,增長9.5%。其中:

武裝警察1.23億元,增長28.6%。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安保支出。

公安16億元,增長7.1%。

檢察9140萬元,增長4.7%。

法院1.37億元,增長11.5%。

司法6150萬元,增長31.3%。增長較多,主要是增人增支。

4. 教育支出41.37億元,增長8%。其中:

教育管理事務4900萬元,增長40.5%。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農村學校環境場所改善提升及信息系統建設經費。

普通教育20.63億元,增長6.9%。

職業教育11.82億元,增長1.4%。

成人教育750萬元,下降12.4%。

特殊教育6100萬元,增長19.3%。

進修及培訓1.17億元,增長8.9%。

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2.06億元,增長6.3%。

其他教育支出4.51億元,增長33%。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國傢、省、市海外引才計劃配套經費。

5. 科學技術支出18.33億元,增長5.5%。其中:

科學技術管理事務3420萬元,增長12.8%。

應用研究6200萬元,增長6%。

技術研究與開發15.88億元,增長6.1%。

科技條件與服務1230萬元,增長6.2%。

社會科學1570萬元,增長12.8%。

科學技術普及5710萬元,增長1.5%。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6300萬元,下降8.6%。

6.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0.72億元,增長2.7%。其中:

文化2.23億元,增長13.1%。

文物6020萬元,下降32.2%。

體育1.09億元,增長28.6%。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女足訓練隊經費。

新聞出版廣播影視3670萬元,增長1.2%。

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6.43億元,增長0.9%。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8億元,增長12.9%。其中: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3.19億元,增長18.1%。

民政管理事務8520萬元,增長33.2%。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社區服務業公益創投項目補助經費。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7.77億元,下降51%。下降較多,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費改列養老保險基金支出。

就業補助1120萬元,增長3.5%。

撫恤2570萬元,下降15.2%。

退役安置2.7億元,增長4.9%。

社會福利5320萬元,增長5%。

殘疾人事業1.13萬元,增長7.7%。

紅十字事業765萬元,增長18.6%。

臨時救助2990萬元,下降1.3%。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89億元,增長105.6%。增長較多,主要是土地出讓收入計提的社保資金預計下降,相應增加一般公共預算對社會保障的補貼支出。

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16億元,增長4.8%。其中: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6650萬元,增長44.7%。增長較多帝寶產後護理之家|台中月子中心費用,主要是增加國際峰會衛生保障和國傢衛生城市宣傳經費。

公立醫院8.36億元,增長5.3%。

公共衛生1.59億元,下降4.5%。

醫療保障7.61億元,增長4.1%。

計劃生育事務1960萬元,增長0.1%。

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7470萬元,增長36.8%。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支出。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99億元,下降4.2%。

9. 節能環保支出7.49億元,增長2.3%。其中: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9840萬元,增長39.9%。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環境保護工作經費。

污染防治7500萬元,下降4.4%。

自然生態保護1.28億元,增長59.1%。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改造和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整治經費。

能源節約利用3.5億元,下降12.8%。下降較多,主要是預計省補經費下降。

污染減排8290萬元,下降3%。

循環經濟560萬元,下降18.2%。下降較多,主要是預計省補經費減少。

其他節能環保支出1000萬元,下降1.4%。

10. 城鄉社區支出26.65億元,增長6.5%。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6.58億元,增長19.2%。

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1.3億元,增長17.7%。

建設市場管理與監督4170萬元,增長11.6%。

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8.36億元,增長1.8%。

11. 農林水支出17.69億元,下降8.2%。下降較多,主要是2016年按規定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收入來源下降,以及預計省補經費減少。其中:

農業1.86億元,增長11.9%。

林業4250萬元,增長33.8%。

水利12.22億元,下降11.1%。下降較多,主要是2016年按規定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的從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收入來源下降,以及預計省補經費減少。

農村綜合改革20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其他農林水支出3.16億元,下降10.2%。

12. 交通運輸支出10.07億元,下降39.2%。下降較多,主要是2015年清算政府購買公交服務支出一次性因素。其中:

公路水路運輸6.89億元,增長11.1%。

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3億元,下降17.6%。下降較多,主要是預計省補經費減少。

車輛購置稅支出1800萬元,下降11.7%。

13. 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5萬元,下降13.9%。其中:

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3億元,下降15.4%。下降較多,主要是2015年有省補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范經費一次性因素。

其他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70萬元,下降7.5%。

14.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68億元,下降7.1%。其中:

商業流通事務800萬元,下降19.6%。下降較多,主要是預計省補經費減少。

旅遊業管理與服務支出9100萬元,增長1.7%。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6850萬元,下降7.5%。

15. 金融支出3000萬元,下降18.4%。

16. 援助其他地區支出9660萬元,增長8.1%。

17.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1.35億元,增長20.9%。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國土資源事務支出。其中:

國土資源事務9190萬元,增長31.1%。增長較多,主要是增加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管理平臺經費。

氣象事務4350萬元,增長3.8%。

18. 住房保障支出6500,下降29.9%。下降較多,主要是預計上級補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減少。

19. 糧油物資儲備支出7120萬元,下降18.9%。

20. 其他支出32.14億元,增長9.9%。增長較多,主要是補充杭州都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基金資本金和上級補助資金增加。

21. 預備費5億元,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7%。

(三)收支平衡情況。

2016年市本級地方一般公共收入預算166.83億元,加上預計省稅收返還收入61.94億元、中央和省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77.07億元、中央和省專項轉移支付收入55億元、區上解省市收入42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1.78億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40億元、調入資金4.41億元、上年累計結餘24.62億元等轉移性收入,收入合計858.65億元。市本級一般公共支出預算289億元,加上預計稅收返還各區29.17億元、對區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75.83億元、對區縣(市)專項轉移支付支出52.6億元(其中市本級安排11.16億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386.03億元、累計結轉下年26.01億元(主要是跨年度的項目結轉資金)等轉移性支出,支出合計858.65億元。收支相抵,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詳見附表八)。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3.5億元,按照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57.27億元、對個人和傢庭的補助支出21.69億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54億元(詳見附表九)。

(五)一般公共預算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市本級安排的一般公共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1.16億元,分地區分項目情況詳見附表十。分項目安排情況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統計調查工作補助819萬元。

政策依據。《轉發市統計局關於建立杭州市民情民意調查網絡若幹意見的通知》(杭政辦〔1999〕50號文件)、《關於改革市區統計管理體制實行“在地統計”的通知》(杭政函〔2003〕13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統計調查力量 提高統計服務水平的意見》(杭政函〔2010〕2號)、《關於建立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制度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326號)、《關於做好全市城鄉住戶調查一體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杭政辦函〔2012〕232號)、《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統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杭政函〔2013〕12號)、《關於印發杭州市低收入農戶收入倍增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4〕27號)等。

支持方向。夯實基層統計基礎,加強我市統計調查工作,對村級統計調查、杭州市區在地統計工作以及民情民意調查經費、糧食生產統計監測調查經費、城鎮農村住戶調查經費、市級專項調查業務費、低收入戶抽樣調查等專項調查給予補助支持。

績效目標。進一步加強統計隊伍建設,提升各地統計業務、統計信息化建設水平,為我市經濟轉型升級提供全面準確的統計數據和調查報告,反映全市、各區縣(市)的經濟、社會、民生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統計數據支撐。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印發杭州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杭政辦〔2014〕11號)等要求,實行“因素法”分配,主要根據新增工作量、樣本量分佈及地方經濟發展狀況等因素分配資金。

(2)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經費10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深入推進我市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的若幹意見》(市委辦〔2010〕9號)等。

支持方向。支持基層組織開展志願服務工作,完善志願服務基層組織和工作網絡。

績效目標。進一步拓寬社區志願服務領域,壯大服務隊伍、加強陣地建設,完善運行機制,發揮居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擴大群眾參與,實現志願服務工作的小型化、日常化、便捷化發展,促進我市志願服務工作整體提升,完善城區社區居民自治,促進基層民主。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根據各地社區志願服務活動開展情況、志願服務活動記錄、志願者管理情況、參加志願服務人數以及工作成效等因素,給予補助和考核性獎補。

(3)安全生產專項527萬元。

政策依據。《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關於加強安全生產促進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市委〔2014〕14號)等。

支持方向。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獎勵、標準化建設資助、隱患治理、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科技支撐體系建設、宣傳教育培訓等。

績效目標。實現全市各類事故死亡人數、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三個負增長”;較大以上事故不超過省考核指標;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生產條件得到提升,努力創建全國安全發展示范城市。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印發杭州市工業和科技專項(安全生產)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杭財行〔2015〕66號)等要求,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情況、工作量、掛牌整治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量、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生產能力等因素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242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尚未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一級達標企業尚未發文公佈、部分區縣(市)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項目尚未驗收,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4)名牌工作及標準化建設獎補1495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杭政〔2006〕5號)、《關於加快培育企業自主品牌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06〕30號)、《杭州市品牌獎勵實施辦法》(杭政辦函〔2008〕7號)、《杭州名牌產品認定和管理辦法》(杭政辦〔2009〕6號)、《關於印發杭州市鼓勵研制與采用先進技術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杭政辦〔2015〕4號)、《關於印發杭州市農業標準化行動計劃(2012—2015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12〕120號)等。

支持方向。資助先進標準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產學研合作機構和專業協會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研制各類標準、技術規范及參與標準化專業活動。推進農業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實施運用和示范推廣工作,開展美麗鄉村標準化建設試點。鼓勵企業打造品牌,走質量發展之路。

績效目標。提高我市企事業單位制定行業標準積極性,推進標準國際化。提升農業標準化水平,充分發揮農業標準化的技術支撐和基礎保障作用。增強全市重點企業名牌發展意識,提高市場競爭力。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先進標準資助根據完成項目類別、標準級別、項目創新程度、對我市經濟影響等因素進行分配。農業標準化建設補助根據標準規范項目驗收評估後給予一定補助。名牌獎勵根據各地上一年度實際認定名牌數量進行分配。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1345萬元,主要原因是先進標準和農業標準化補助經費由於項目建設相關程序未結束,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2.科學技術支出。

(5)工業和科技統籌專項1.39億元。

政策依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目標責任制考核獎勵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14〕154號)、《轉發市財政局等三部門關於杭州市工業和科技統籌資金競爭性分配辦法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60號)等。

支持方向。支持技術改造創新、信息經濟、節能降耗、淘汰落後產能、工廠物聯網示范項目、市場拓展項目、小微企業上規升級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等,並對各區、縣(市)政府工信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勵。

績效目標。遵循“公開透明、規范使用、註重績效”原則,運用競爭激勵手段,統籌財政資金開展競爭性分配,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每年對市政府下達的工信經濟發展目標進行考核評分,獎勵先進。有效調動各地積極性,促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工業與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杭財企〔2015〕53號)等要求,產業類專項資金一般不直接補助到企業或項目,主要采用競爭性、因素法對各區、縣(市)開展專項資金分配,按工業投資額、工業和信息服務業增加值、節能降耗、淘汰落後產能、小微企業上規模等指標完成情況和相關工作任務考核結果等因素分配資金。工信目標責任制考核資金根據考核結果分配下達。

3.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6)精神文明建設補助325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區精神文明建設項目以獎代撥暫行辦法〉的通知》(杭財教〔2002〕563號文件)等。

支持方向。扶持補助城區各街道、各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和基層宣傳文化服務等重點項目,提升城區街道、社區居民文明素質和文化素養。

績效目標。紮實推進基層精神文明建設重點項目的落實,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蓬勃開展,夯實我市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基礎,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根據地方經濟發展狀況、活動開展情況及成效等因素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325萬元,主要原因是該資金分配因素根據當年度工作開展情況考核確定,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7)農村文化禮堂建設和農村文化宣傳補助239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推進農村文化禮堂建設的意見》(市委辦〔2013〕9號)、《關於做好行政村宣傳文化員隊伍建設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市宣通〔2011〕70號)等。

支持方向。資助農村文化禮堂建設和行政村宣傳文化員隊伍建設。

績效目標。支持各地高標準完成2016年度杭州市農村文化禮堂建設任務,將文化禮堂打造成農村現代公共文化服務綜合體。開展時事政策、法律常識、社會公德、科學知識等宣教活動,豐富農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落實農村宣傳文化陣地各項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宣傳文化員作用,協助村“兩委”做好文明村、文化示范村、基層文化建設示范點等各類基層創建工作等。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根據當年農村文化禮堂建設數量和宣傳文化員人數等因素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1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文化禮堂建設資金根據各區縣項目建設實施情況確定資金撥付額度,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8)文化創意競爭性分配專項450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打造全國文化創意產業中心的若幹意見》(市委〔2008〕4號)等。

支持方向。文化創意重點項目建設、園區建設、產業孵化、動漫產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資助、貼息與獎勵,支持各地繁榮文化事業,發展文創產業。

績效目標。運用財政資金帶動作用,引導各地加大扶持力度,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繁榮文化事業、發展文創產業的積極性,形成全市文化發展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文化創意資金競爭性分配管理辦法(試行)》(市宣通〔2015〕61號)等要求,根據文創產業規模、文創產業集聚度、社會力量興辦文化事業發展程度等因素通過競爭性分配各區、縣(市),其中總額90%按照因素法分配各區、縣(市),其餘10%用於推進富陽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臨安市五地“文創西進”項目。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4500萬元,主要原因是該資金分配因素需根據統計部門數據及各區縣(市)上報上年度相關數據確定分配資金,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9)基層和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專項資金25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05〕27號)、《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若幹意見》(國發〔2009〕29 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07〕38號)、《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文化產業的若幹意見》(浙委發〔2013〕28號)、《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07〕10號)等。

支持方向。補助示范綜合文化站、達標的公共電子閱覽室、特色文化村(鎮)等,加強基層文化建設。支持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與搶救、精品創作、文化交流、人才培養等,發展少數民族文化。

績效目標。進一步加強我市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挖掘與弘揚少數民族文化,宣傳民族團結和愛國主義,推進全市公共文化發展的整體水平。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基層農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杭財教〔2006〕1379號)、《杭州市少數民族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杭民宗〔2010〕41號)等要求,對全年基層文化工作和項目達標後予以補助,對從事少數民族文化發展事業的單位給予資金扶持。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250萬元,主要原因是基層文化補助資金待年終考核後分配,少數民族文化項目還未完成申報和審核程序,需要在項目及有關創建工作完成並達標後才能進行分配,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10)西湖景觀文化保護專項2150萬元。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杭州市文物保護管理若幹規定》《關於加強我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06〕95號)等。

支持方向。西湖文化景觀監測預警保護管理系統建設,全市各大博物館和紀念館修繕保護,館藏文物的征集補充、臨時展覽和宣傳活動,文物搶救性保護以及日常文物安全保養,西湖學研究等工作。

績效目標。西湖文化景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後,進一步加強杭州西湖文化景觀的保護與管理,改造提升博物館、紀念館,挖掘西湖文化內涵,加強西湖文化研究,促進西湖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資金下達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11)殘疾人康復與救助補助1744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 提升殘疾人生活品質的暫行規定》(市委辦〔2008〕16號)、《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事業的發展》(市委〔2009〕26號)、《關於實施杭州市殘疾人就業創業幫扶工程的意見》(杭殘聯教就〔2010〕85號)等。

支持方向。為廣大殘疾人開展醫療康復、功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基本康復服務。實施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促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全覆蓋。開展光明行動,為廣大白內障患者提供復明手術。發展農村殘疾人種養業、加工業、服務業。為有自主創業需求但存在經濟壓力的殘疾人提供小額貸款貼息扶助,促進殘疾人就業。

績效目標。提高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質量,豐富康復服務內容,恢復或提高殘疾人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殘疾人適應社會的能力。加大對殘疾人就業創業的扶持力度,鼓勵、幫扶更多的殘疾人實現自主創業,拓寬就業渠道,提升就業創業層次。提高區、縣(市)為殘疾人服務、培訓、就業等方面的能力,促進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更快更好發展,幫助殘疾人共享小康。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完善殘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浙財社〔2011〕112號)、《關於調整和完善杭州市“光明工程”政策標準的通知》(浙財社〔2013〕442號)、《關於下發〈杭州市殘疾人事業專項調劑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杭財社〔2012〕643號)等要求,根據當地的資金投入情況、工程項目建設規模、殘疾人申報人數、經濟發展狀況、工作成效等因素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75萬元,主要原因是按規定預留75萬元用於當年發生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救助。

(12)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補助450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印發杭州市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杭政函〔2008〕278號)等。

支持方向。支持農村戶籍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績效目標。確保城鄉居民參保率達到97%以上,保障居民享有基本醫療服務,解決群眾看病貴的問題。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意見》(杭財社〔2010〕898號)等要求,按三區四縣(市)以及“49100工程”農村戶籍人員參保人數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90萬元,主要原因是補助金額按實際參保人數確定,目前參保人數尚未確定,年初預算先按預計人數分配資金。

(13)社會保險郵寄費347萬元。

政策依據。《社會保險法》《關於切實做好 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管理辦法 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07號)、《關於做好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郵寄工作的通知》(浙社保〔2012〕7號)等。

支持方向。委托納入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范圍的各區,辦理個人社會保險資料郵寄工作。

績效目標。確保個人權益記錄及時通知參保人員。確保社會保險費按時、足額征繳,養老保險按時轉移,退休人員退休金按時、足額領取。減少工傷參保人員、退休待遇享受人員辦事環節,減輕其負擔。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按寄送份數及寄送成本價格分配補助資金至各區。

5. 醫療衛生支出。

(14)基本公共衛生補助6900萬。

政策依據。《關於印發浙江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社〔2014〕47號)、《關於開展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免費孕前優生檢測的通知》(杭政辦函〔2009〕235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醫養護一體化簽約服務實施方案》(杭政辦函〔2014〕122號)等。

支持方向。補助全市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為居民開展慢性病管理、健康檔案管理等基本醫療服務。補助全科醫生開展參保居民簽約服務。補助各區、縣(市)做好區域內杭州市優生“國免”項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績效目標。為全市800餘萬城鄉居民提供免費優質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為簽約居民提供國傢規定的健康管理、社區首診、雙向轉診和傢庭病床服務,為建立分帝寶產後護理之家|台中產後護理之家推薦級診療制度打好基礎。為全市婚前和待孕夫婦提供婚前醫學健康檢查及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為全市“國免”項目技術人員提供技術服務質量培訓服務。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免費孕前優生檢測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杭財教〔2009〕864號)、《關於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意見》(杭財社〔2010〕89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杭州市優先“國免”項目的通知》(杭衛計發〔2015〕116號)等要求,以戶籍人口、農村人口、全科醫生簽約服務對象數量、當年結婚和符合計劃生育生育政策的待孕婦女數量為因素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1769萬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衛生補助項目按戶籍人口確定,全科醫生簽約服務補助項目按實際簽約數補助,目前戶籍人數統計數據未公佈,全科醫生實際簽約數未確定。年初預算暫按照上年戶籍人口或簽約數安排。

(15)農村改水改廁補助經費500萬元。

政策依據。《杭州市愛國衛生條例》等。

支持方向。農村水廠(站)凈水設施及管網提升改造、無害化衛生廁所等改水改廁項目。

績效目標。2016年完成農村水廠(站)凈水設施及管網提升改造項目20個,改善農村飲用水衛生質量;新增無害化衛生廁所1萬座。預防控制水帝寶產後護理之家|台中產後月子中心媒傳染,改善人居環境,控制腸道傳染病,發展生態農業,提高農民生活品質,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分配方式。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的意見》(杭財社〔2010〕898號)等要求,按改水改廁項目數量安排資金。

6.節能環保支出。

(16)生態補償專項1億元。

政策依據。《關於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若幹意見》(市委辦〔2005〕8號)等。

支持方向。鼓勵上遊區、縣(市)保護錢塘江、苕溪兩大流域的生態環境。

績效目標。改善錢塘江、苕溪兩大流域上遊地區的生態環境質量,促進上遊區、縣(市)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進一步做好杭州市生態補償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杭財建〔2014〕1302號)等要求,2016年生態補償資金采取因素法與財政獎懲相結合的分配辦法,以因素法分配為主。其中,因素法分配以“林、水、氣、土”等反映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的基本要素和重點項目、重點任務為分配依據,並設置相關補償因素和權重計算分配。財政獎懲制度以水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以及重點項目、重點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指標。如發生重大污染責任事件,導致本地區生態環境受到嚴重影響的,取消該地區年度考核獎勵資格,並給予懲罰。

7. 城鄉社區支出。

(17)養老服務補助7760萬元。

政策依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帝寶產後護理之家|台中產後月子中心價格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試行)》(杭政辦〔2013〕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養老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杭政〔2014〕174號)等。

支持方向。推進居傢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機構養老服務等養老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居傢養老服務為中心,統一整合社區和社會化服務資源,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及時高效地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居傢養老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養老協管員協助社區開展居傢養老服務工作的作用。對社會辦養老機構床位建設和運營進行補助。提倡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提供更專業的養老服務。

績效目標。完善居傢養老服務體系,推進智慧養老,完善養老服務組織網絡,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提高養老護理員隊伍專業化水平,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更便捷的養老服務,提升全市養老服務水平。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區步行15分鐘、農村社區步行20分鐘居傢養老服務圈;每千名老人擁有機構床位數45張;社會辦養老機構床位比例力爭達到70%以上;實現所有養老護理人員持證上崗,持有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占比達50%以上。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做好養老機構市級財政資金補助工作的通知》(杭民發〔2014〕283號)、《杭州市養老服務業財政補助實施細則》(杭民發〔2015〕317號)等要求,對居傢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其他養老服務重點工作等設定不同系數和單項工作得分進行考核,並委托第三方考核驗收,根據得分確定各地補助金額。對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床位數等因素進行補助。對養老護理員按照學歷專業、技術職稱、專業工作時間等因素進行補助。

(18)社區服務業公益項目補助500萬元。

政策依據。《杭州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扶持發展社區服務業的若幹意見》(杭政〔2008〕3號)等。

支持方向。改造傳統社區服務業,重點支持社區服務業設施建設、青少年服務、便民利民、志願互助等探索性、創新性、示范性、公益性較強或帶動作用明顯的社區服務項目。

績效目標。推進我市社區服務業健康、規范、有序發展,拓寬服務領域,優化服務結構,提高服務質量,規范行業管理,加快發展步伐,不斷提升全市社區服務業水平。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印發〈杭州市社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杭財社〔2008〕646號)等要求,根據各區社區服務項目數量和成效等因素分配資金。

(19)園林文物建設專項2.1億元。

政策依據。《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辦法》《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關於城區農業種植結構調整(借地綠化)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辦發〔2000〕217號)、《轉發市財政局、市園文局關於杭州市區綠化造林工作以獎代撥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辦發〔2000〕249號)、《關於進一步推進杭州市城區立體綠化工作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64號)。

支持方向。深化西湖景區自然景觀、人文景觀、旅遊服務設施等園林文物建設,加強城區及西湖景區綠地、森林資源養護管理,開展借地綠化、屋頂綠化工作。

績效目標。提高城區綠化面積,保護西湖景觀,美化城市環境,增強杭州旅遊業的核心競爭力。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西湖綜合保護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杭財基〔2009〕1347號)要求,對園林文物建設項目,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審核結果作為資金預算安排、工程價款結算和辦理竣工決算的依據。對其他項目,按照《杭州市城市綠化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杭財基〔2004〕928號)、《杭州市城區公共綠地養護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杭財基〔2011〕1049號)等要求,根據具體項目申報或綠化面積分配資金。

8. 農林水支出。

(20)農村住宅改造補助1400萬。

政策依據。《關於下達2016—2020年杭州市農村住房改造建設及農村困難傢庭危房改造目標任務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169號)等。

支持方向。農村困難傢庭危房改造和示范村工程建設。

績效目標。2016—2020年農村困難傢庭危房改造5750戶(其中2016年1260戶),進一步加強美麗宜居示范村(鎮)創建工作。

分配辦法。按照《杭州市農村困難傢庭危房改造和示范村工程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杭財農〔2013〕962號)執行,按戶按村補助。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720萬元,主要原因年初預算先安排部分經費,待項目完成考核後再分配剩餘部分資金。

(21)農村歷史建築保護1500萬。

政策依據。《關於新農村建設和農村歷史建築保護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市委紀要〔2009〕85號)等。

支持方向。農村歷史建築修繕與維護,農村歷史建築周邊環境、道路、綠化綜合整治。

績效目標。通過利用修繕後的農村歷史建築來舉辦各類展覽和宣傳活動,宣傳杭州歷史文化,豐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改善村民居住環境,美化村容村貌。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農村困難傢庭危房改造和示范村工程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杭財農〔2013〕962號)等要求,根據文物等級、文物價值、保存狀況等情況,統籌考慮各地經濟發展狀況以及歷年來實施績效為因素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500萬元,主要原因是各地具體的修繕項目尚未確定,最終補助資金需結合各地上報詳細的修繕計劃後再確定。

9. 商業服務業等支出。

(22)現代服務業引導專項480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塊現代物流業發展的若幹意見》(杭政〔2008〕8號)、《關於實施“服務業優先”發展戰略

進一步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市委〔2009〕12號)、《關於加快發展海洋經濟的意見》(市委〔2011〕16號)等。

支持方向。支持現代服務業創新高端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服務業改革創新試點、服務業集聚發展、服務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以及高新技術產業、海洋經濟產業、物流業的發展。

績效目標。發揮資金導向作用,調動各地政府和企業發展現代服務業的積極性。組織實施國傢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培育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促進涉海企業科研進步和產業轉型升級,優化海洋產業結構化。提高物流業現代化水平。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發展與改革專項(產業發展類)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杭財企〔2015〕91號)等要求,根據年度服務業增加值、服務業稅收、服務業從業人員、上年度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數、投資額等指標,以及服務業重大項目完成情況、對國傢、省、市有關服務業發展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等因素綜合評價,。

(23)市場及中介服務業專項1054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進一步培育大企業大集團的若幹意見》(杭政〔2004〕7號) 、《關於加快培育企業自主品牌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06〕3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中介服務業發展和管理的若幹意見》(市委〔2009〕23號) 、《關於實施商標戰略促進杭州經濟發展的若幹意見》(杭政函〔2011〕36號)、《關於進一步推進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的意見》(杭政函〔2013〕52號)等。

支持方向及績效目標。獎勵馳著名商標,鼓勵和引導企業自主創新商標品牌、做大做強。獎勵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支持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補助綜合性中介服務業提升,繁榮中介服務業發展。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根據項目申報及評定情況分配資金。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待分配資金931萬元,主要原因是馳著名商標和星級文明規范市場未完成認定工作,編制年初預算時無法確定具體資金撥付單位。

(24)商務發展專項。

政策依據。《杭州市區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預案》(杭政辦函〔2008〕287號)、《關於進一步加快傢政服務業發展的若幹意見》(杭政辦函〔2009〕8號)、《關於加快商業特色街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10〕18號)、《關於印發 杭州市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考核獎勵辦法 的通知》(市委辦發〔2010〕100號)、《杭州市服務外包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杭政辦函〔2010〕359號)、《杭州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杭政辦發電〔2011〕8號)、《關於進一步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增強創新型經濟發展動力的實施意見》(杭政辦〔2012〕7號)、《轉發市貿易局關於加快杭州市餐飲業發展推進“美食之都”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辦函〔2012〕178號)等。

支持方向。支持重點流通企業、電子商務企業及平臺、連鎖經營、便民餐飲、傢政服務、農村商貿、外貿發展、服務外包、商業特色街區、夜市活動以及肉菜流通追溯體系、“菜籃子”供應應急保障項目建設等領域。

績效目標。引導社區連鎖便民便利店建設,提高城鄉貿易連鎖經營規模和水平,改善農村消費環境。建設以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廚房)為支撐,以早餐連鎖店和早餐車為載體的現代早餐服務體系,提供便捷衛生、營養健康的大眾化早餐。推動重點流通企業、電子商務企業轉型升級;規范傢政服務市場,提高傢政服務水平。推動商業街走特色化發展之路,增加市民夜間消費場所,推進“購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設。幫助外貿企業防風險、保市場、穩出口,鼓勵企業拓展國際發展空間。鼓勵服務外包企業擴大離岸服務外包規模,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承接境外業務。建設覆蓋杭州市區大型肉菜批發市場、大中型連鎖超市、機械化定點屠宰廠、新建或完成提升改造的農貿市場以及有條件的餐飲食堂等團體采購單位的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鏈條和責任追溯鏈條。保障杭州市區“菜籃子”商品日常供應,增強政府應急調控能力。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商務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杭財企〔2015〕73號)等要求,根據項目數量、規模、完成投資額以及有關經濟指標增長率等因素綜合評定,實行競爭性、因素法、項目法或評估法擇優分配專項資金。

(25)跨境電子商務專項400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通知(試行)》(杭政函〔2015〕102號)等。

支持方向。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主體培育、平臺建設、人才引進培養、園區建設、物流建設、融資體系建設,鼓勵做大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規模。

績效目標。創新對外貿易方式,發揮跨境電子商務在擴大進出口、搶占國際市場的促進作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使我市跨境電子商務工作走在全省、全國前列。爭取到2017年,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國有影響力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全市實現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占外貿總額比重的10%。形成產業政策健全清晰、管理體制合理高效、配套體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務平臺基本完備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資金扶持。

(26)旅遊休閑專項5400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加快杭州旅遊業發展的若幹意見》(杭政〔2008〕4號)、《關於培育發展十大特色潛力行業的若幹意見》(杭政函〔2008〕174號)、《關於印發 “建設美麗杭州,提升景區品質”暨大力推進旅遊廁所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的通知》、《關於印發杭州市旅遊休閑業轉型升級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58號) 等。

支持方向。補助重大旅遊休閑項目、遊覽景點和景區環境的提升改造、十大特色潛力行業、旅遊風情小鎮建設、特色旅遊村打造、鄉村旅遊提升、鄉土民俗文化旅遊項目、休閑觀光農業旅遊項目,以及旅遊廁所、旅遊標識、旅遊咨詢點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提升完善。

績效目標。進一步推動我市旅遊經濟發展和旅遊產業轉型升級,完善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全面推進文明旅遊和現代化國際風景旅遊城市建設。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現代服務業專項(市旅委)旅遊產業規劃資金分配辦法》(杭旅委〔2015〕45號)要求,根據項目數量、投資額等因素分配資金。

10. 金融支出。

(27)金融服務業專項3787萬元。

政策依據。《關於進一步推動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2014〕39號)、《關於推進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杭政函〔2014〕166號)等。

支持方向。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服務,對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發展、中小企業發債融資、小額貸款公司、互聯網金融集聚區等方面進行引導和資助。

績效目標。鼓勵通過企業資本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制度創新,優化企業債務結構,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企業轉型發展、做大做強。規范和引導民間融資行為,補充“三農”和小企業的資金供給,促進全市小額貸款公司健康有序發展,緩解小企業融資困難。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關於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杭財企〔2010〕952號)等要求,根據各地對金融服務業政策兌現情況按規定予以補助。

11.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

(28)地質災害防治專項475萬元。

政策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18號)等。

支持方向。補助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或搬遷,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績效目標。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分配辦法。按照上述文件及《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補助暫行管理規定》(杭土資環〔2009〕1號)等要求,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數量和性質、防治工作等因素分配資金。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草案詳見附表十一、附表十二。

(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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