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聽證制度今天(1日)正式上路,根據今天公布的聽證作業要點,未來不管是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等案件,只要主管單位認為事證分歧或爭點眾多,醫院電動床推薦就可辦理聽證;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也可建議舉辦聽證。此外,主管機關也可視個案的複雜程度辦理預備聽證。

內政部聽證作業要點1日出爐,明訂內政部負責審理的都市計畫、市地重劃、重要濕地、海岸管理、都市更新、土地徵收等案件,在做成行政處分前,除了依法規規定必須舉行聽證外,主管單位認為全案案情複雜,適用法規的事證分歧或爭點眾多時,以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相關委員會或審議小組認為涉及技術性、專業性的事證台中電動床或爭點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都可以辦理聽證。此外,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也可以敘明理由,建議舉行聽證,主管單位或機關應一併審酌。

根據聽證作業要點,除了因案件性質特殊且情況急迫,或經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同意者外,應在聽證會舉辦15天前發出聽證通知與公告,且公告期間不得少於15天。為了使聽證順利進行,內政部也可以審酌個案繁複程度、出列席人數多寡、事證蒐集完整性及爭點一次解決的可能性等事項,舉行預備聽證。

聽證作業要點指出,電動床補助聽證主持人在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證人及其他出席者都充分表達意見後,且已達可釐清爭點的程度時,即可終結聽證。聽證終結後、決定作成前,主管單位或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在部長、次長核可後,再次辦理聽證。

此外,內政部1日也正式啟用「國土空間及利用審議資訊專區」,未來不管是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等案件的審議進度,民眾都可以上專區輸入關鍵字查詢,還可在網站訂閱相關會議資訊,系統將主動以電子郵件告知會議期程;若民眾無法出席審議會議,也可以透過線上陳述意見或上傳相關參考文件。另外,專區入口網站也特別設置「聽證專區」以及「內政部聽證介紹」,提供民眾查詢聽證會議相關訊息並下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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